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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使用开源软件会侵权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点击:

  开源软件促进会即OSI(Open Source Initiative)对开源软件有明确的定义,业界公认只有符合这个定义的软件才能被称为开放源代码软件,简称“开源软件”。OSI对开源软件的定义一共有十个条款,具体包括自由再发布、源代码、派生作品、作者源代码的完整性、不能歧视任何个人或团体、不能歧视任何领域、许可证的发布、许可证不能只针对某个产品、许可权不能约束其他软件、许可权必须独立于技术等十个方面。

  从概念上或者字义上来看,很多人会认为开源软件是一种可以免费使用或者可以用来二次开发并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一种软件,是软件开发者免费提供给公众使用和学习的开放型软件。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一、无论何种软件,从其完成时起就享受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虽然开源软件已经是耳熟能详的专业术语,然而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定义“开源软件”,见诸于法律法规上的概念仍然仅限于“计算机软件”这一上位概念。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4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也就是说,软件开发者完成一款软件的开发后,即便该软件尚未公开发表,相应的著作权就已经产生。这与我国专利、商标的权利取得具有一定的区别。专利需要进行申请,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方可取得相应的专利权,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及未注册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一般达到驰名程度后才可以获得禁止他人使用的目的,一般的商标想要禁止他人使用,必须取得核准注册才可以。

  然而包括计算机软件在内的著作权并不以是否注册登记为权利取得的要件,只要作者完成该作品,完成时起便已取得著作权,不进行注册登记,只是可能影响权属证明的难易度而已。

  二、软件著作权人针对计算机软件享有多项权利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发表权(将软件公之于众)、署名权、修改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复制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

  开源软件的开发者将软件源代码进行公开,就是行使了以上权利当中的“发表权”。与软件财产权相关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开源软件开发者与其他软件开发者是否存在区别?接下来进行详细阐述。

  三、开源软件的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内容、权利范围存在差异

  不论何种软件或者著作权作品,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权利人未授权,任何人都不得复制、使用、销售、改编(当然需要首先排除法定可以使用的情况),然而开源软件的诞生之初,就是要开放,公开给社会大众,那么开源软件的诸多权利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受限,或者他的权利范围到底是什么?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目前为止,我国没有“开源软件”的法律概念,自然也就不存在对于开源软件享有何种权利承担何种义务的专门性规定。即使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地区,也并没有成文的法律进行规范。开源软件的权利范围,取决于权利人自己选择或者设计何种“许可证”。通俗来讲,许可证就是权利人对自己权利的阐述,明确可以使用目标开源软件的人群范围、使用方式等,相当于权利人对不特定对象发放的授权许可书,只是这个授权一般还包括对接收者的限制。也就是说,许可是附条件的。“许可证”并没有法定的版本或内容,只存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由一些自治组织发起并固定下来的不同版本。比较流行或者知名的许可证包括GPLBSDMITAPACHELGPL等等。

  开源软件的开发者在对软件进行公开时,一般会选择一个国际比较通用的许可证,当然,他也有权自行设计自己的许可证内容。任何人使用该款开源软件,必须以认可该份许可证为前提。从法律上来讲,任何人开始使用开源软件,就是与开源软件开发者签订了一份以许可证为内容的使用协议。

  GPL为例,如果开发者选择了GPL许可证,意味着允许任何人复制、修改、传播(但如果是有偿的,必须告知买家此软件是可免费获得的),因此此类软件使用者主要通过收取服务费盈利。

  通过以上介绍大家应该已经了解到,开源软件实际上就是权利人非排他的让渡了一部分权利(如复制权),但也保留了部分权利(如署名权、发行权)。因此虽然是开源的,但不代表不享有权利,不会被他人侵权。

  四、如何判断是否侵犯了开源软件的著作权

  了解了软件著作权和开源软件的基本概念后,如何判断侵权就比较容易了。简单来说,如果某公司使用了另外一个公司的开源软件,首先需要查看一下该开源软件的许可证,明确该许可证授权的范围是什么,是只能用于学习、改编继而重新分发,还是也可以用作销售等盈利活动,使用过程中是否必须向客户告知软件的开发者信息,如果利用该软件收费,是否应当向软件提供者支付相应报酬……该公司如果超范围使用,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则构成侵权。

  目前市场上存在越来越多的开源软件,而软件的开源也确实促进了各个行业的发展,但在使用这些开源软件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其中的风险,否则很可能导致侵权,甚至受到他人技术的扼制,影响企业的后续发展。


  


作者:刘春